关于公开征集汉寿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私设、多设资金账户、坐收坐支等问题;入账原始凭据不规范,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实、低价发包、长期发包、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虚假合同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随意决策、民主程序不履行、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债务管理问题: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增加债务;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违规清收债权、坏账、呆账处理等问题;刚性支出过大、隐债瞒债、举债和还款决策随意、违规举债兴搞不切实际的建设、办公场所装修、购置非必要生产生活用品;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和政府债务转嫁村集体;银行贷款不入账、债权长期不清收、人为放大债务额度、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问题: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招投标问题;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层层转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超预算,以虚假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未批先建;审批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无技术要求、无质量标准、偷工减料;手续不全、竣工不验收或组织验收走过场等问题。
(五)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违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从银行贷款后以投资入股名义转借政府平台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村干部借用村集体资金长期不还、不报账;出借资金无手续、长期不清收,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缺位错位,超出约定期限;外借资金收回后再私借、私存,不及时入账等问题。
(六)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线索征集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请注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
电子邮箱:hanshousanzi@163.com
地址:汉寿县龙阳街道银水东路301号 (汉寿县农村经营服务站106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6—2222799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监管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汉寿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5月7日